儘管處於身心整合的場域中工作,有時我仍然不是很理解自己。
開始用髮簪,始於留長頭髮。頭髮長了以後,會想學誰一樣綁個髻,後來發現,不,我不是想綁髻,因為頭髮被纏繞繃緊的束縛感不舒服,如果可以,我想把長髮盤起挽個髻就好。
第一次使用髮簪,非常緊張,超乎常人所能理解,超越了我對自己的想像(短髮,俐落──我對自己的想像是那樣貧乏)。大概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學習盤髮成髻,將那一支簪子插入髮束中固定。之於女人而言,彷若天生的技能對我來說卻是冷汗涔涔。
心裡有很多我所不知道的深淵,埋藏著許多我不自知的嚮往或渴望。
學會使用髮簪之後,我的頭髮愈留愈長,在某次市集中遇見了「步搖」,即有綴飾的簪子。走起路來簪子上一串綴飾會跟著人搖搖晃晃,名為「步搖」。
從沒聽過步搖,像孩子學習一個全新的詞彙一樣新鮮,發現自己對步搖躍躍欲試,別說躍躍欲試,根本就是喜歡,因為這跟我對自己的認知有太大的差異,讓我困惑又矛盾。花了很久很久的時間,才「承認」自己揚棄所鍾愛──所有關於傳統與古典的事物。
約莫自13歲開始,喜新棄舊非關於性格,而是迎合大眾口味,那是無意識的,我只想更融入班級與群眾。畢竟現代嶄新亮麗的美學新知如此得人疼,比如新詩與古典詩詞,同學們都極擁戴新詩,這年頭除了大學教授與班上的第一名,有哪個同學鍾愛古典詩詞朗朗上口還組詩議會呢?沒有,周遭世界瀰漫著一股嶄新開創的洋流,獨立思考的大學時代,自始至終,我沒正眼瞧過我所愛。
這跟一支簪子有甚麼關係?髮簪於我,代表傳統古典的象徵,要重新將它拾起,用在自己身上,承認我原來為了群眾目光拋棄我所喜愛的東西,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。在這過程中我還看見,我喜歡的不只是那樣,不只是那樣,我喜歡的還要更傳統更古典,比如步搖,這時代罕見有女性使用之物,我喜歡。
要承認這一點,並且走出去搖來晃去昭告天下,不知為何需要非常大的覺悟:是的,我就是這麼在意他者目光。你們看到那個做自己蠻不在乎他人的崇鳳是假的,那是我對自己的訓練有素演出來的,演得很好,無人發現。然而一支簪子卻能破我的假面,讓我看清魔鏡映照的那位公主是誰。
「沒有那麼嚴重。」妳說。
嗯,我知道,不過接納了自己易於小題大作的敏感,這確實也成了個人書寫風格的特色。若不鑽牛角尖,就能一粒沙裡見天堂。
總之第一支步搖,我在市集遇見後,愛不釋手,插在頭上覺得好好玩,那是一支金屬帶綴飾的狐狸髮簪,朋友笑說:「這是褒姒(還是妲己?)吧!」哈,是害君王亡國的女人欸~我害怕的大概就是這個,集體根深柢固的刻板印象,得靠自己扳轉回來。
步搖使用的命運多舛又坎坷,金屬的狐狸髮簪被我用斷了。後來再去買一支,原木簪子的步搖更貼近自己,我好喜歡,卻在某次騎車路途上不慎掉了,怎麼找也找不回來。攤位主人跟我說她已經沒有步搖了……後來興高采烈跟我秀她的新作品,我卻不愛。直到在嘉義老街買到喜歡的木簪子,朋友致贈相思豆,跑去找攤位女主人請訂製,才有現在的步搖。
使用物件的存在,象徵著對自己的了解與詮釋。無論衣著、飾品或鞋子,都是。男女皆一。關乎物質主義的消費行為,也關乎這個人如何對待與看待自己的方式。
這是我的步搖,近四十歲才承認的喜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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