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時候,非常喜歡讀《紅樓夢》與《水滸傳》。

中學時,心裡多少有些困惑,為著這兩部古典名著的調性也差太大,我怎麼會同時喜歡呢?

幼年背誦唐詩宋詞,童年喜歡倪匡,少年擁戴三毛,最是迷戀《灌籃高手》。

16歲,迷戀灌高到生活裡時不時就會來一句漫畫台詞,還有灌高迷的同學可以對答。午睡時間趴在桌上看各籃球隊隊員不同的身高體重生日星座的表格,以為那就是我的全世界。

頻頻走進漫畫店,借的有八成是少年漫畫,要不遊俠要不運動冒險,舉凡《神箭闖江湖》、《浪人劍客》、《足球小將翼》、《麻辣教師GTO》……當然也喜歡《千面女郎》的麻雅和《來自遠方》的伊克,只是那個年代叛逆,柔軟只占兩成。記得,曾寫過一篇長長的週記(大概有5頁),與老師頭頭是道分享我所愛的這些漫畫。

然而小學五六年級,最愛偷吃的其實是言情小說。常跑去母親房間翻查媽媽有沒有借來的新貨,或在表姊家床頭櫃上翻著言情大家席絹或左晴雯的作品。

彼時年紀小,未細究為何閱讀口味總在兩極。比如紅樓與水滸、言情與少年漫畫,兩極分立,中夾以各種雜文,比如流浪的三毛系列、漫遊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(保羅‧科爾賀)、或與自然相親窗邊的小荳荳(黑柳徹子)、偶爾搖頭晃腦一下大江東去浪濤盡(蘇東坡)……穿梭在壯闊的冒險中,猛一回頭,又見細膩情思翻攪。

這就是我,兩極之間擺盪,那些迷戀過的作品都不會忘,不然不會在這邊如數家珍。而今才明瞭,從童年少年感興趣的書籍種類觀察,便略可知曉這孩子日後生活可能選擇的方向或工作取徑。如登山之於寫作,如自由舞蹈之於鄉居。

各式文類裡,漫畫是綿長的陪伴,小說是至深的滋養。

喜歡的小說端出來,就是女孩拿出芭比娃娃那樣閃著晶亮的眼。

從沈從文的《邊城》、余華的《活著》、鹿橋的《未央歌》、到姜戎的《狼圖騰》,我始終喜歡中國小說,這嚮往發動我,自大學時期到畢業以後,好長的時間頻頻去中國旅行,一去就是一個月一季甚且半年,狼圖騰的蒙藏、水滸裡的邊塞、未央歌的雲南、紅樓夢小橋流水……要像三毛一樣去流浪、去闖蕩,沒能去撒哈拉,去塔克拉瑪干沙漠(新疆)也行。

我是這樣長大的。

那日,無意間讀取到一位朋友,將她過往的生命故事,翻譯成小說形式來寫,因經驗荒誕出奇、撲朔迷離、道德難識,用小說的形式,與自己保持距離,但指涉的,就是自己。

文學是,讓自己看待世界的眼睛,在心裡開出一朵花,以筆作為劍,去花中行舞。

而我深知文學與傳說故事,和人類自身的距離之近。那不只是想像出來的,甚至非關創意和才情,那是關於遺憾、創傷、痛苦、失落、鍛鍊……而唱出來一曲又一曲的歌。

而我如此喜歡歌唱,

以筆作為劍,去花中行舞。